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六批一般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6 15:24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六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3件,情况属实3件。目前办结完成2件,1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47:“永登县大同镇贾家场村四社与五社之间的排洪沟村民长期倾倒生活垃圾,最终都流向了庄浪河。”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永登县人民政府现场核查,举报件中的“排洪沟”是永登县大同镇贾家场村四社、五社交界处的小洪沟,长约500米,在流经贾家场村四、五社后并入西八渠再经贾家场沙沟进入庄浪河,沟道两侧有农户22户。11月3日现场核查时,发现小洪沟内有零星丢弃的垃圾,小洪沟内未见水流,不存在垃圾流向庄浪河现象。2023年以来,永登县持续巩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成果,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大同镇贾家场村委会积极响应,持续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集中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对包括小洪沟在内的各沟道垃圾开展了彻底清理,但因个别村民环保意识不够强,还存在随意在小洪沟丢弃垃圾的现象。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永登县人民政府组织永登县水务局、大同镇人民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全面核查处理。联合调查组对排洪沟全程走访调查,发现存在零星丢弃的垃圾,大同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小洪沟内垃圾进行了清理,截至11月3日下午,小洪沟内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出动人员10人次,清理垃圾约0.03吨,清理后垃圾清运到贾家场村垃圾收集点堆放。同时,永登县水务局和大同镇人民政府共同向周边村民进行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提高人居环境卫生和河洪道环境保护的意识。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48:“城关区武都路贡元巷15-17号工商银行家属院小区内,有六户左右的房屋装修噪音扰民,中午装修不停工已长达四五个月,影响正常生活。”

此问题经兰州市公安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张掖路派出所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武都路贡元巷15-17号工商银行家属院小区内有5家居民装修,其中两户室已完工,三户正在装修中。现场核查民警于11月3日11时对正在装修三户进行了现场督导,该三户正处于打地坪,粉墙阶段,主要噪声来源于该三户。

针对中午装修不停工的问题,张掖路派出所现场联系房屋实际负责人和装修承包方,告知其在装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应当在工作日的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进行装修活动,严禁在周末或节假日开展装修活动。同时,告知装修承包方即使在允许装修的时间段内,也要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比如选择低噪音工具、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用隔音材料等,从根源上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张掖路派出所积极联系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制作张贴装修管理规定,并加强日常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再次发生噪音扰民的现象。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49:“城关区排洪路甘南花园东西区至红星巷口路段,今年下半年开挖道路施工后路面恢复得乱七八糟,路面大坑叠小坑。雨天“水泥路”,晴天“扬灰路”。尤其施工后地摊坛火锅鸡山城椒麻鱼门口下雨天积水严重,珠子巷南侧三岔路口路面尤其坑洼不平,灰尘积水严重影响周边商户的做生意。”

此问题经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踏勘,排洪路甘南花园东西区至红星巷口路段由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修建轨道交通2号线时挖掘占用,由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恢复还建,因为受资金和管线回迁等制约,导致道路还建恢复工作进展缓慢,道路坑洼严重,坑洼路段下雨时容易形成积水,晴天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对坑洼路段进行了清扫,暂时缓解扬尘问题。为彻底解决积水和扬尘问题,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联系专业施工单位,待确定施工单位后,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场施工,尽快恢复道路平整,彻底解决路面坑洼问题。道路坑洼处理工作预计于11月20日前完成。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督促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整改时限,确保于11月20日前消除道路坑洼问题,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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