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9日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美高皮鞋厂锅炉房改造项目 | 城关区红山西路16号 | 兰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碧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已建成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的燃气锅炉房一座,锅炉房安装一台10.5MW燃气热水锅炉(配备烟气再循环系统),一台14MW低氮燃气热水锅炉,配备10.5m排气筒1根。供热面积16.2万平方米,该锅炉由兰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管理,锅炉房内配备控制室。 |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10.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 (二)项目用水为供热管网软化水,软水在燃气锅炉内内循环,无废水外排。 (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运营过程中不进行软化水制备,无固体废物产生。运营期工作人员不在锅炉房住宿,由管理单位调配人员进行巡检,无生活垃圾产生。 |
2 | 兰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祁连山五泉供热站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 城关区力行新村13号 | 兰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碧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已建成占地面积250m2的燃气锅炉房一座,锅炉房安装3台2.8MW的低氮燃气热水锅炉,利用原有内径为1m,高20m的排气筒1根。供热面积14.34万m2,该锅炉由兰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锅炉产生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 (二)项目用水为供热管网软化水,软水在燃气锅炉内内循环,无废水外排。 (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运营过程中不进行软化水制备,无固体废物产生。运营期工作人员不在锅炉房住宿,由管理单位调配人员进行巡检,无生活垃圾产生。 |
3 | 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壕供热站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 城关区东城壕2号 | 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碧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将现有1台4.2WM的燃气锅炉及配套排气筒拆除,新安装1台14WM的燃气超低氮冷凝微压相变热水锅炉,锅炉废气经1根新建的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64.4万m2,该锅炉由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 (二)项目运营期软化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工业盐等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 |
4 | 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省行政学院供热站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 城关区雁滩路2926号 | 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碧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已建成占地面积866m2的燃气锅炉房一座,拆除原有2台燃气热水锅炉(2台10.5MW),新增2台14MW超低氮真空燃气热水锅炉进行供暖。项目建成后厂区共有2台14MW超低氮冷凝微压相变热水锅炉,1台10.5MW燃气热水锅炉(备用)。 |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 (二)软化水系统排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工业盐等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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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小雁滩供热站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 城关区雁滩路2235号 | 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碧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将现有2台14WM的燃气锅炉及配套排气筒拆除,新安装1台29WM的燃气超低氮冷凝微压相变热水锅炉,锅炉废气经1根新建的10m(内径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35万m2,该锅炉由兰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1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 (二)软化水系统排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工业盐等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