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6 15:30  发布部门:永登分局      访问次数: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本县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根据职权和授权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经发改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镇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协调发展。
    (三)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土壤、噪声、振动、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协调指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的防治统一监督理、综合指导协调工作。编制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和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对农业生态污染事故进行相关的应急处理。

(五)对本县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对电磁辐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

(六)负责全县的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年审,停用、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夜间施工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备案。
    (八)负责环境执法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对辖区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污染事故,调解处理污染纠纷。
    (九)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
    (十)组织开展环境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编制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十一)负责组织我县环境保护区域间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及环境建设的资金引入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成立后,将县环保局的职责,以及县发改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县国土局的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职责,县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县农林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关设置机构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为行政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法规科、大气科、水科、土壤科、固废科、核与辐射科、生态科、应急科、监测科、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监察四科15个股室

2.人员设置情况

2024年我局编制39人,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参公9人(其中:参公工勤3人)、事业人员18人。

2023年在职人员变动情况:调入3人,公招3人,退休0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3年度总预算为36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63万元,公用经费41.25万元,项目经费66.5万元。          

2024年度总预算为61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21万元,公用经费50.60万元,项目经费61.18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6.68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对比

2023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96.8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1.25万元,人员经费255.63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56.8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50.60万元,人员经费506.21万元。

两年对比,增加了259.9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增加9.35万元,人员经费增加250.58万元。

(2)经费增加原因:

2024年比2023年新增加6人,相应的工资基数、社保缴费、公用经费等增加,二是增加了绩效工资。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追减情况

2024年项目预算支出61.18万元,2023年项目预算支出66.5万元,较上年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各单位本着过紧日子的精神,2024年预算要在上年基础上缩减,故我局财政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专项业务类项目61.18万元,共计4个项目,主要包括印刷费2.5万元、应急处置及监管保障专项12万元,环境第三方监测监管服务项目40万元,物业管理费6.68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我部门2024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61.18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转移支付安排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50.6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1.73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0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7.96万元,差旅费12.8万元,培训费1.94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福利费5.5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部分1.24万元,非统筹部分11.23万元,压缩综合10%办公费0.95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9.3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6人,按照人头核定的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各类经费均相应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政府拟采购预算资金61.18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2.5万元、应急处置及监管保障专项12万元,环境第三方监测监管服务项目40万元,物业管理费6.6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合计267.57万元,其中设备210.16万元,家具等用具57.4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我局党组及各项目负责人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审定工作。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其中,对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由业务科室项目负责人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按照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通过规范格式同步填报绩效目标,明确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年底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交回部分项目资金。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单位绩效运行监控开展情况,对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结果的说明。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二是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三是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务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一方面,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监督审查。预算年度结束后,由局财务股牵头,各支出管理股室室参加,结合部门单位决算工作,集中时间开展一次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活动。主要内容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另一方面,加强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自评表模板上报,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切实增强资金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我局预算管理理念开始转变,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进一步树立。二是我局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确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促进了资源整合,优化了支出结构,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四是提高了我局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了高效、透明、责任政府的建设。五是促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尽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绩效理念还未牢固树立,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广度深度不够,专业性不强。三是绩效约束能力不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还未完全有机结合,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体现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61.18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印刷费2.5万元、应急处置及监管保障专项12万元,环境第三方监测监管服务项目40万元,物业管理费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6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4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预算公开套表.xlsx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环境监测项目_400000.00_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_20240117153017191.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物业费_66800.00_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_20240117153017193.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印刷费_25000.00_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_20240117153017190.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应急处置、监管保障专项_120000.00_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_20240117153017192.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_2024011914130852.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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