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6 10:48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财审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有关制度;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协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组织协调开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14、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一)机关设置机构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整改办、规划科、法规科、气候科、水科、大气科、土壤科、核安科、环评科、固废科、生态科、宣教科、机关党委。

(二)人员设置情况

2024年初局机关人员编制82人,实有在职人员59人。无法单独设账由局机关统一记账的二级事业单位2,分别为:兰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兰州市环境尾气中心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长聘人员39人。遗属1人。

2023年在职人员变动情况:调入2人,调出0人,退休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我局2024年度总预算为253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0.96万元,公用经费140.23万元,项目经费963.3万元。

2023年度总预算为251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9.01万元,公用经费136.71万元,项目经费1409.8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1)基本支出对比

2024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571.1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40.23万元,人员经费1430.96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105.7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36.71万元,人员经费969.01万元。

两年对比,增加465.4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增加3.5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461.95万元。

2)经费变动原因:

2024年由于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缴费等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963.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46.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全市预算经费紧张,减少部分项目。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4年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893.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第三方服务费332万元,机动车尾气检测第三方服务项目268万元,兰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遥感监管项目50万元,环境污染源调查取证费用30万元等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9.6万元,为兰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配套经费69.6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4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963.3万元,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我局无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6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4.86万元,其中:办公费20.6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9.84万元,差旅费14万元,培训费4.98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福利费13.0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4.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08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8.1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人员变动,公用经费随之变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18万元,主要包括:兰州市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遥感监管试点、机动车尾气检测第三方服务项目等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合计1753.4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3.97万元,设备1229.13万元,无形资产44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50.3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兰发〔20196 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于2020110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能。

局主要分管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做出批示,并召集各县区及局属单位相关人员安排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调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压实责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预算绩效没达到预期目标的将与下一年预算挂钩,保证了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我局印发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了支出责任,树立了效率意识,对推进我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2024年编制预算时我局已申报22个项目绩效目标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并通过财政局审核。同时,我局系统将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对2023年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为了更加细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流程,我局制定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兰州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兰州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兰州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等五项细则,保证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每年8月都对当年实施的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偏差及时进行修正。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我局对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科学设计绩效指标,建立了较完整的绩效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循环的有效运行。同时,每年对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上报的所有绩效自评价报表内容完整,评价指标明确,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我局于2023928日对评价结果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实际公开自评项目与应公开自评项目一致。

我局建立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局属预算单位预算安排相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局属预算单位考核依据。同时建立了绩效问责机制,明确了如果对使用财政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过失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如果发现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财政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纳入我局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资金963.3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第三方服务费332万元,机动车尾气检测第三方服务项目268万元,兰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配套经费69.6万元,兰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遥感监管项目50万元,环境污染源调查取证费用30万元等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2个,涉及财政支出9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项目支出绩效公开表.rar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_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_20240119141308521.xls
单位预算公开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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