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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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4﹞35号 | 2024/04/11 | 皋兰县什川镇供水保障工程 | 皋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 皋兰县什川镇下泥湾村 |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4〕35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皋兰县什川镇供水保障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 | 兰环审﹝2024﹞36号 | 2024/04/11 | 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中深层地岩热绿色能源供热示范项目 | 兰州兰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榆中县夏官营镇 |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4〕36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中深层地岩热绿色能源供热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3 | 兰环审﹝2024﹞37号 | 2024/04/11 | 湟水河红古段(团结桥-西固界)污染防治及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兰州市红古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红古区湟水河流域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4〕37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湟水河红古段(团结桥-西固界)污染防治及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