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4818025、8611513(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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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4﹞49号 | 2024/04/24 | 富力・兰州CBD住宅小区项目供热工程 | 甘肃鹏通热能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宁区刘家堡街道银安路富力CBD住宅小区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4〕49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富力?兰州CBD住宅小区项目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 | 兰环审﹝2024﹞50号 | 2024/04/24 | 兰泰招待所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嘉峪关紫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城关区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249号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4〕50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兰泰招待所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