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4年高考中考学考期间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17:19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访问次数:      


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2024年高、中考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来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满足广大考生的和谐安宁生活环境需要,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现要求考试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四类噪声污染监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时限

(一)高考期间:660点至6919

(二)中考期间:6150点至2118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2903018

重点监管范围及分工

(一)严控工业企业噪声排放

严格要求各类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提前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正常运行,不得超标排放影响考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要求各建筑工地提前做好工序安排,避免考试期间进行产生噪声的须连续施工的作业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各考点及居民区周边严格限制昼间施工产生噪声干扰考生,禁止夜间施工影响考生休息,尤其杜绝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产生噪音干扰考生。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杜绝交通运输噪声影响

考试期间严格落实机动车禁鸣措施,同时加强各类“飙车炸街”行为的查处,杜绝相关行为影响考生。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防止各类社会生活噪声干扰

禁止在考点周边500米内进行产生噪声超标排放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经营叫卖等活动禁止经营性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干扰考生;禁止在考点及居民区敏感区域进行广场舞、甩鞭子等娱乐活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保障措施

(一)531日起,各牵头市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存在噪声污染隐患的考点周边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属地及时处理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同时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对今年以来接到的噪声相关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进一步防止噪声污染问题影响考生。

(二)考试期间,各县区高新区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类噪声污染投诉问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查处噪声污染问题,做到全天候、全时、全方位的噪声污染源防控,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

(三)县区高新区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严防各类噪声污染违法问题做好噪声监测,做好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为全市考生创造良好的应考环境。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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