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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二项整改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24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二项整改情况

  问题四十二榆中县兰州远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堆场和车间未封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环保设施,确保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202412月底前

         牵头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榆中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情况:兰州远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组织人员对原料、成品堆场搭建一千多平方的彩钢大棚,并配备200袋除尘设备一套,及除尘设备15米排风口,成品出料口,现已全部完成。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714日至20247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1-4639025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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