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的问题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兰州市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第二项
反馈问题:2023年11月现场调查发现,城关区甘肃学莲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顺君商贸有限公司、甘肃九大建筑有限公司等企业砂场露天作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黄河一级支沟小砂沟充斥着砂石泥浆。甘肃凯瑞混凝土有限公司车辆清洗废水直排小砂沟。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扬尘管控,杜绝废水直排,恢复小砂沟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城关区委、区政府
整改情况:1.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依法督促甘肃凯瑞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支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治理费用71200元,并制定《混凝土固体废物堆放生态修复方案》,该公司依据方案对厂区东侧小沙沟护坡上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及生态修复绿化种植,并在护坡上修建围挡防止生产废水和固体废物流入小沙沟内。
2.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关分局核实,小砂沟内甘肃顺君商贸有限公司、甘肃九大建筑有限公司、兰州学莲商贸有限公司3座砂场均为租赁石沟村村民集体土地,3家砂场占用土地为耕地和其他草地。现3家砂场已拆除洗砂、筛砂等相关作业设备,且已完成砂土外运及场地平整工作。
3.2024年4月至6月,城关区组织人员及机械对小砂沟进行了清淤疏浚,并定期对小砂沟内甘肃顺君商贸有限公司、甘肃九大建筑有限公司、兰州学莲商贸有限公司3个砂场平整后的场地进行了拉垄及洒水等降尘措施,同时对顺君砂场覆盖素土并播撒了草籽进行绿化。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反馈。邮寄 的邮戳日期为准,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月21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土壤环境执法科
联系电话:0931—8175102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49号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