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精煤储存扩容项目 | 红古区矿区街道 |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计划新建一座存储容量5万吨洗精煤储煤棚及配套皮带走廊。
| (一)新建洗精煤储煤棚、精煤存储皮带走廊及精煤落煤皮带走廊均为封闭式结构,储煤棚及带式输送机各转载点均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现有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周边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