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4 09:55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4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414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登县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永登县城关镇东坪村396号

甘肃华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都信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永登县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东坪村396号。项目主要建设一座全自动化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对象为永登县城区,处理规模为20t/d,预计处理后产出餐厨粉约为3.58t/d,产出油脂约为0.9t/d。分离出的油脂作为工业油脂原料出售,分离出的餐厨粉作为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出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全封闭设置。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取地埋式,各区域设置密闭集气系统;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卸料区、预处理区上方布设微生物除臭菌剂喷淋雾化管道,车间内微负压,车间内恶臭气体采取负压收集;产品油脂储罐各产臭池体加盖密闭;经管道收集后的油脂储罐废气与经密闭集气系统收集后的污水处理系统废气、以及经负压收集后的餐厨垃圾处理车间恶臭废气共同经一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NH3、H2S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甲醇蒸汽发生器产生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浓度限值管控。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相关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相关浓度限制要求管控。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地面及设备、车辆及垃圾桶冲洗废水、餐厨垃圾处理废水、喷淋塔排水以及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生产废水经自建的一套处理规模为2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混凝沉淀+UASB厌氧反应器+消毒),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后,前期拉运至永登县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并做好拉运台账记录;后期待市政管网接通后,第一时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相应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压滤脱水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UV灯管收集后暂存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2

永登通泰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回收利用项目

永登县大同镇北同村

永登通泰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甘肃都信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永登通泰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回收利用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大同镇北同村。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废旧金属原料破碎、筛分、磁选生产线,年回收废旧金属原料150000t。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破碎、筛分、磁选工序产生废气收集后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相应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收尘灰收集后外售利用,废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3

甘肃鑫隆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保温管生产加工项目

永登县树屏镇崖头村大天源建材市场

甘肃鑫隆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都信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鑫隆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保温管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大天源建材市场二期A区18号。项目租赁大天源建材市场已建车间,新建1条聚氨酯保温管生产线,建成运营后年产聚氨酯保温管2万m2/a。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相关浓度限制要求管控。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在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前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拉运至兰州树屏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应做好拉运台账记录;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树屏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4

永登佳木源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石灰石加工项目

永登县城关镇五渠村二社

永登佳木源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甘肃都信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永登佳木源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石灰石加工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五渠村二社。项目租赁永登县永鑫建材厂厂区空地新建1条生产线,对外购石灰石和石灰进行粉磨,年加工石灰石25000t、石灰25000t。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粉磨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相关限值要求;物料输送管道全密闭设置,产品储罐顶部自带滤芯除尘器。厂区内颗粒物应按照《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A.1相关浓度限制要求管控。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布袋、废滤芯收集后交由相应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收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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