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3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 永登县七山乡 | 甘肃国桓通达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3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额定容量300MW,属于大型光伏发电系统。该工程容配比按1.2064:1考虑,共计安装624000块单晶双面580Wp电池组件。光伏场区由100个3000kW组串式方阵组成,安装300kW组串式逆变器1000台,安装3000kW箱式变压器100台。每个方阵由6240块580Wp光伏组件、10台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4串光伏组件)和1台3000kVA的箱式变压器组成。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及储能站,站区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管理生活区、升压站区和储能区。
|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二)项目运营期光伏板冲洗废水用于生态灌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拉运到永登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废光伏板、废磷酸铁锂电池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 检修产生的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密闭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减少光伏阵列区下方表土扰动,保持自然植被,保护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