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1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6年2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石化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 | 西固区兰州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石化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位于兰州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处理场内,建设性质为扩建。新建污水深度处理单元,设计规模1400m3/h,由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生物滤池等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组成;新建回用单元,设计规模600m3/h,同时利旧800m3/h双膜,回用单元新建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超滤产水罐、反渗透、产品水罐等设施。 | (一)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均为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营期须加强工艺无组织废气控制与管理。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及其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用水及排水。初期雨水集中收集,排放至兰州石化公司炼油污水处理装置达标处理。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四)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泥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别机构对项目深度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依据鉴别结论进行合规处置。废包装、废滤芯及废复合膜委托有技术能力单位合规处置。 |
2 | 甘肃怀山商贸有限公司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加工贮存项目 | 安宁区沙井驿站南坡 | 甘肃怀山商贸有限公司 | 甘肃林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甘肃怀山商贸有限公司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加工贮存项目位于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站南坡。项目在租赁场地建设1条脱硫石膏加工生产线,年加工脱硫石膏15万吨,生产石膏粉137959t;建设1条炉渣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炉渣15万吨,生产炉渣粉149939t。
|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脱硫石膏烘干粉尘经过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脱硫石膏粉入成品库粉尘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同粉煤灰库南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炉渣原料仓库粉尘以及炉渣粉入成品库粉尘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同粉煤灰库北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脱硫石膏粉提升装车粉尘以及炉渣粉提升装车粉尘各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做好拉运台账。 (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到加工工序或者作为产品外售,全部资源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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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兰州恒祥清净餐具消毒有限责任公司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 | 兰州恒祥清净餐具消毒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林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兰州恒祥清净餐具消毒有限责任公司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1014,建设性质为迁建。建设规模为年清洗消毒餐具350万只,年洗箱21.3万个,共设两条生产线,一条洗碗生产线和一条洗箱生产线。主要建设一座2F框架结构厂房和一座2F辅助用房,其中厂房内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和库房,辅助用房内设锅炉房、气浮机污水处理间、卫生间及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50m3/d)。 | (一)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4〕26号)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按照30mg/m3要求管控。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为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营期须加强工艺无组织废气控制与管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项目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经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雁儿湾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为食品残渣、废油脂、破损餐具、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食品残渣和废油脂设有专门的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每天进行清运处理;破损餐具和生活垃圾拉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经脱水后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和回收处理,不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