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关于做好全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7〕8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12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处理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30日-31日,我市兰州庄园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排放口自动监测氨氮最大日数据为:22.352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现场核查,由于该公司12月30日凌晨污水站二沉池回流泵故障,好氧池回流液减少,硝化能力减少导致氨氮超标。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