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2026年1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的公告

来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10:17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访问次数: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关于做好全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7〕8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1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处理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22日、30日,我市甘肃永固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窑尾排放口自动监测氮氧化物最大日数据为:528.533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核查,原因为氨氮喷淋系统氨水泵间断跳停故障导致,现场经工作人员检修后于2026年2月1日恢复正常。永登分局于1月23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2026〕6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企业:1.严格按照自动监测设施运行要求,强化管理,对超标原因及时标记上传;2.加强启停窑期间污染设施管理,做好相关故障设备的维修,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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