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22 16:3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2日我局拟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6年4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龙源永登10万千瓦光伏项目(变更)

永登县红城镇

永登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新建100MW光伏发电阵列,光伏发电系统共分成39个发电单元,共计安装175056块双面高效单晶N型620Wp电池组件。集电线路根据光伏电站箱变布置,集电线路共5回,线路全长32km。场内临时施工道路布置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与永久检修道路相结合的方式,施工期结束后作为永久检修道路。新建检修道路长23.93km。

(1)项目运营期电池板清洗废水自流至地面后,自然蒸发消耗,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全自动化管理,无驻场工作人员,无生活废水产生

(2)项目运营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抹布检修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110kV升压站内的危险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或故障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不在场区内储存,直接交由厂家回收。

(3)项目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场地并对场地进行土地平整,播撒草籽,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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