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十三条要求,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和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 | 处理能力 | 联系方式 | 备注 |
兰州泓翼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加工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江昊翔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鱼儿沟16号 | 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 | 72.01万台/年,其中:电视机14万台,电冰箱25万台、洗衣机23万台、房间空调器5.01万台、微型计算机5万台(套) | 18008351279 | (证书编号:E6201021有效期:2026年3月27日至2028年5月14日) |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