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4818025、8611513(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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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6〕77号 | 2026/06/04 | 甘肃省皋兰县小尖沟建筑用石料矿项目 | 皋兰县黑石镇大横村 | 兰州璟升建材有限公司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
2 | 兰环审〔2026〕78号 | 2026/06/04 | 永登工业集中区连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永登县 | 兰州树屏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甘肃锐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