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026年第六批)

来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15:03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访问次数:

为持续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打击报废机动车拆解不规范、生产粉尘无组织排放、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现将2026年第六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兰州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回收报废机动车空调制冷剂案

近日,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线索,对皋兰县某物流园内汽车拆解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兰州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在报废机动车拆解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对汽车空调制冷剂进行回收,配套制冷剂回收机处于闲置状态,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调查。鉴于该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结合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精准执法,体现了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同时规范适用自由裁量规则,做到罚教结合、过罚相当,对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规范回收制冷剂起到了有力警示和引导作用。

案例二:永登某冶金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案

近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永登某冶金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石墨增碳剂生产作业期间,未落实密闭、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等防尘管控举措,违规露天筛分、堆放冶金焦生产原料,产生无组织粉尘,对区域周边大气环境形成污染,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依法立案调查,参照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裁量结果,依法给予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全程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审批及事前送达检查文书等标准化规范入企流程,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规范运用省级行政处罚裁量系统,综合研判企业治污履职情况及环境影响程度等情节,确保裁量公平公正、过罚相当,为同类涉物料加工、仓储企业敲响警钟,督促其压实治污主体责任,常态化落实扬尘精细化管控措施。

案例三:兰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案

近日,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线索,对兰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执法人员通过查阅检测报告、调取检测视频查实,该公司在对54辆机动车开展排放检测过程中,使用OBD作弊器辅助车辆通过检测,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中OBD检测相关规范要求,仍违规出具了54份结论为“检验合格”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报告。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给予罚款3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498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作后续处理。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对涉案检测公司展开调查,查实其违规使用OBD作弊器出具虚假合格报告。经依法处罚后,将案件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作后续处理,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有力震慑,压实检验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依规开展检测,进一步筑牢机动车排放检验的合规底线,为移动源污染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夯实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保持从严治污高压态势,从严从细排查整治各类环境突出问题,以良好生态赋能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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