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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
  1. 承担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牵头职责。负责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
  2.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3. 牵头制定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4. 指导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
  5. 承担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协调和管理工作。
  6. 监督检查各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7. 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考核。
  8. 牵头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
  9.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等工作。
  10. 协调环境监测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温室气体减排、环境应急等监测和预测预警、生态环境信息发布等工作。
  11. 归口联系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 联系电话:093186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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